香港至澳門 |
文件首 1KG |
樣辦首 1KG |
續每 1KG |
澳門市區 |
HKD40.00 |
HKD40.00 |
HKD20.00 |
離島 / 氹仔 |
HKD130.00 |
HKD160.00 |
HKD20.00 |
路環 |
HKD130.00 |
HKD160.00 |
HKD20.00 |
** 重件另議
* 不做貨到付款。
* 威尼斯人渡假酒店及金光大道12生肖路 - 文件$130 , 公文袋 (包1KGS) $160
* 機場及路環特別區域- 文件 $220 , 公文袋 (包1KGS) $270
* 路環內之黑沙竹灣及海蘭花園再另加 HK$200
* 所有送酒店收貨部 (氹仔,半島區)再另加 HK$ 200 - 300
(重件另議)
* 所有進出口貨品, 一律要報關, 而貨價每 HK$5000.00, 報關收費為 HK$250.00
* 文件︰截 CALL 時間:上午 10:30 收件 下午 3:00 收件
* 重件︰ 截 CALL 時間 上午 10:30
條款
1.) A. 客戶速遞所有文件必需如實申報,否則因此引起的責任,須客戶自行承擔。
B. 客戶須自行對貴重及名貴貨品購買保險,如有遺失本公司只按條款(4)賠償,其他額外之
賠償本公司一概不負責。
2.) 所有速遞文件及貨辨,當有關部門要求客戶出示有關進出口文件時,客戶必須出示及合作,
如客戶未能提供或合作時,則有關該次之法律責任將歸於客戶,而有關訴訟之費用,罰款,
堂費等等亦歸於客戶。
3.) 貨件收費按以下標準︰
A. 物品價值以香港 / 澳門海關價格為準:
B. 樣辦體積大而輕,則需以體積計算 = 長 × 寬 × 高 (CM) ÷ 6000 = 重量 (KG)
4.) 如因本公司過失而造成文件或樣辦遺失或損壞,除扣除運費外,按運費2倍賠償,以不超過
HKD 500.00 為限。
5.) 客戶如需索取賠償,需於發件日起計,7天內發函敞司,逾期恕不受理。
6.) 不接受之物品:
粉狀、蜜糖、易燃品、武器、爆炸品、彈藥、國際空協航運限制之物品,
包括危害物品,化學物品及放射性物品、毒品、黃金、銀、大量現金,及當地法律所
限制之一切進出口物品。
凡派送下列地區之酒店,除運費外將須另加收附加費(大堂交收除外)
1.) 半島區 另加收 HKD 200.00
2.) 海島區(路環、氹仔) 另加收 HKD 300.00
**詳情可致電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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