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户须知

  1. 客户如需更改选择月费项目或取消服务,请提早一个月前书面通知,更改后之月费价钱会在通知后之一个月调整。
  2. 如因本公司错误而导致贵公司之对象损坏及遗失,本公司所赔偿之金额最高不超过港币 $500.00。除了上述 $500.00 外,本司概不负责所有其他损失,尤指间接损失,但因天灾、不可抗力、被劫或易碎物品,本公司恕不赔偿。
  3. 本公司服务之时间为星期一至五,上午九时至下午六时,星期六上午九时至下午一时,星期六下午,星期日及公众假期休息,黑色暴雨警告及八号或以上风球暂停收及送件服务。
  4. 本公司一切服务账目将于月尾结算,贵客户如收到该月之月结单请在 7 天内缴付,但如未能在 7 天内缴付,本公司有权加收百分之二十之附加费作为本公司的算定损失,多谢合作。
  5. 除第 8 条中所述的情形外,贵客户只可预早一个月的书面通知或以一个月之代通知金的方式取消速递服务。在取消服务后,贵客户须立刻清缴所有欠款。
  6. 除了天灾或不可抗力之情形下,本公司承诺于星期一至星期五中午 1:00 分前收到之柯打将于同日下午 6:00 分前送到目的地收或取,下午 6:00 分前收到之柯打将于翌日中午 1:00 分前送到目的地收或取,星期六中午 1:00 分前收到之柯打将于翌日中午 1:00 分前送到目的地收或取,如本公司未能按上述承诺将柯打按时办妥,该次柯打将不收费用。
  7. 雇用本公司月费速递服务,客户必须先付一个月月费作为按金,若日后取消速递服务及没有违反本合约内容,当会退回,请贵客户保留按金收据作实。
  8. 于生效日期后一个月内为试用期,在试用期内贵客户如想取消速递服务,贵公司需预早七天前通知本公司,在试用期后贵客户如想取消速递服务,则需预早一个月前以书面通知本公司才能取消速递服务。
  9. 为方便本公司日常工作上之运作,及避免回件时的错误,每个客户都会有客户编号。
  10. 柯打表格必须详填写,包括公司名称 / 地址 / 联络人 / 客户编号 / 电话号码。
  11. 所有报关文件,本公司将安排于星期一至六上午办理,因此报关请勿在最后限期才交予本公司办埋,(因而导致过期被罚款,本公司恕不承担任何责任,急件除外)。
  12. 所有政府部门、银行及船公司,每一个柜位均当作一个柯打计算。
  13. 所有客户每天早上均有本公司之同事致电查询贵公司有否文件收取,如有,本公司之同事将于中午 1:00 分前到取,ON CALL 客户如需下午收件,必须于每天下午 3:00 前来电通知,我们会派员下午到贵公司收件,并于下一个工作天早上派送至指定之地点。
  14. UC 急件服务一览表:
    1. 若须 4 小时内完成每个柯打须附加一个急件。
    2. 若须 3 小时内完成每个柯打须附加二个急件。
    3. 若须 2 小时内完成每个柯打须附加三个急件。
    4. 若须 1 小时内完成每个柯打须附加四个急件。
    5. 取提单, 每个柯打须附加二个急件。
  15. 每个柯打首 1 公斤免费,之后过重每公斤加收 HK$10.00。
  16. 每件文件及样办均不得超过 30CM x 30CM x 30CM,或长度/阔度/高度不能超过 60CM,如超过每个柯打需附加收费 HK$20.00。
  17. 每次速递均以客户所填报之数据作为计算准则[包括层数、单位编号、门牌号码及公司名称等]。如填报之数据错误者,需另加壹个柯打重新做。
  18. 如客户想取消己交与本公司之柯打,如超过重量或体积附加费的条款及条件限制时,所有超出之附加费及柯打费将会入账及按计算在该月之发票内。
  19. 如每个柯打之重量超过 5 公斤,请提早致电本公司以作安排,否则本公司有权拒绝运送,而贵公司不得异议,重超过 10 公斤,则每 10 公斤需另加收 HK$30.00 作运费之用。
  20. 运输处续牌需以 2 个柯打计算,只供上午办理。
  21. 所有速递月费价钱及地区附加费需以本公司之价钱为准,或以报价表为准。
  22. 以下地区需加收费用,请先致电查询,费用由 HK$30-HK$150 不等。[鸭利洲全区、跑马地、半山区、东涌、机场、将军澳全区、西贡、住宅区、非(工、商业区)、学校、医院、商场等。]或按申请表上之地区附加费。
  23. 所有客户所出之文件内附有现金,必须经本公司之员工(以全名)在该份文件上签收作实,如文件内之现金,一经本公司之员工点算及签收作实。若遗失此份现金件,本公司将会承担文件内现金赔偿,最高赔偿额为 HK$2,000.00(月费客户) / HK$500.00 (套票客户)。但若因客户忘记交予本司之员工在现金件上签收,本公司则只会当作普通文件处理,最高赔偿额为 HK$500.00(月费客户) / HK$300.00 (套票客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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